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abstract类(抽象类)。如:
abstract class A{ …}
特点:
1.abstract类中可以有abstract方法
对于abstract方法,只允许声明,不允许实现,而且不允许final修饰abstract方法。
abstract类也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。
2.abstract类不能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
abstract类不能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,需产生子类,由子类创建对象,如果一个类是abstract类的子类,它必须实现父类的abstract方法,这就是为什么不允许使用final修饰abstract方法的原因。
例:
abstract class A{ abstract int min(int x,int y); int max(int x,int y){ return x>y?x:y; }}class B extends A{ int min(int x,int y){ return x
abstract只关心它的子类是否具有某种功能,并不关心功能的具体行为,抽象类的抽象方法可以强制子类必须给出这些方法的具体实现。